为适应滇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服务滇西特色优势产业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备案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服务。学校综合考虑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对校内教师、学生按非营利成本收费,对非本校人员或单位,按市场定价或双方协商收费。为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收费行为,现予以公示。
一、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函授:2000元/生.学年;
2.艺术类函授:4000元/生.学年;
3.普通专业夜大学:2400元/生.学年;
4.艺术类夜大学:5000元/生.学年;
备注:根据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国家和省有新收费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二、非学历教育培训收费标准
(一)各类培训收费
1.面向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培训)
2.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培训)
3.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短期培训(政企培训)
4.面向社会人员的社会服务类培训(社会培训)
(二)其他服务性收费
1.职业技能认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