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博买球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办公秩序,营造文明和谐、优美舒适、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博买球。
第三条 办公场所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办公场所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
第五条 办公场所建设应根据《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能合并办公的要合并办公。
第六条 办公场所建设除面积符合标准外,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节约、环保、卫生、绿色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 办公场所物品摆放要规范、整齐、统一、美观,做到如下基本要求:
(一)办公物品的摆放以整齐、整洁、有序为主;
(二)办公桌椅要根据室内的情况合理设置摆放,体现统一协调的原则;
(三)两个对放的办公桌中间不得有间距,桌面上允许摆放的物品为:电脑及其配件、电话座机、文件夹、书籍、笔记本、笔筒、笔、台灯、台历,计算器等办公用品以及水杯、手机、卫生纸、小型植物盆栽等个人用品。
(四)个人物品不得随意摆放在办公桌上,私人用品一律放置在个人的储物柜中;
(五)办公用品、文件放置要整齐有序,文件处理完后均要放入文件夹,且把文件夹整齐有序的排放在办公桌上。办公桌及抽屉整齐,不杂乱;
(六)纸篓放在办公桌靠过道的一侧,垃圾及时倾倒。
第八条 除办公必须品外,办公室内的花卉、字画等物品、饰品由个人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购买配置。办公室内个人购买的植物、书画按学校规定摆放。办公室内地面摆放植物不得超过2盆,桌面摆放盆景植物不得超过2盆。悬挂的书画内容要健康,不得超过2幅。不得私自张贴画报、随意涂鸦。
第九条 办公楼、大堂、过道、走廊等公共部分使用的绿化、物品、饰品由学校统一购买、规划、布置。原则上每10平方米内摆放植物不得超过1盆,摆放、悬挂的物品、饰品、书画等内容要积极向上、凝聚正能量,并布局合理、整洁美观。
第十条 爱护公共财产,禁止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墙面上乱写乱画或钉钉子。
第十一条 保持洗手盆台面清洁,严禁在洗手间、洗手盆中清洗拖把、倾倒茶叶及其他易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废物残渣。
第十二条 参加会议结束后,应自觉清理好面前的杂物,座椅归位并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 自觉爱护会议室、楼梯、电梯、洗手间、各办公室门窗、窗帘、灯具、墙壁开关等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 要搞好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做到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整洁、干净、卫生。
第十五条 办公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卫生标准如下:
(一)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二)地面保持本色,无废弃物、污水、污迹、浮土现象;
(三)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四)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五)桌椅、书柜上无浮尘、污垢,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书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外观整洁、无灰尘;
(七)严禁从窗口往外乱倒水、茶叶,乱扔烟头、废纸及杂物;
第十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场所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执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防火防盗安全情况;
(三)纠正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消除防火防盗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废弃的易燃物品。
第十八条 办公场所需施工改造的,要报请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实施,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施工。
第十九条 办公场所内的用电设备要正确使用,电源插头、充电器等设备应使用合格产品;严禁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连接。
第二十条 办公场所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教职员工应熟悉办公场所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熟悉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由综合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按上述章节项目逐一对各单位部门检查打分。
第二十二条 检查结果在全校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目,要及时、逐一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对严重扰乱办公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办公会议研究。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结果要及时存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及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天博买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